娃哈哈国有资产是否流失成关注焦点
发布时间:2010/7/5 21:56:44 作者:宁波天一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点击: 4122
娃哈哈国有资产是否流失成关注焦点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张伟 许浩/北京报道
“建议宗庆后先生向支持您的中国人民大众解释一下,为什么要办那么多离岸公司?”
“宗庆后不是天天说娃哈哈是民族企业吗,现在怎么全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我原来不了解,也觉得理所当然支持国人。
现在......我不知道娃哈哈到底是谁的了!?”
“没有达能这个‘坏蛋’,我们怎么可能知道宗庆后妄图把资产转移到国外,把包袱留给国人呢?”
“希望国资委介入,不允许任何人瓜分国有资产,但也决不给任何外国公司占到便宜。”
......
以上这些网友评论源自一则新闻报道。11月20日,一篇名为《娃哈哈10家离岸公司遭冻结 宗庆后不予回应》的报道出现,迅速引起各界对近期略显沉寂的“达娃之争”新一轮的关注。与之前的商标纠纷、民族企业与外资合作等焦点不同,此次的重点,则是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娃哈哈集团”)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宗庆后本人是否有转移国有资产之嫌。
冻结离岸公司引发资产转移话题
11月20日的报道称,系列离岸公司注册地的最高法庭已相继发出托管令,要求临时性托管并冻结娃哈哈10家离岸公司的资产。据法庭签署的法令,托管公司的主要责任是辨别、查找并保管这10家离岸公司的资产。托管人将依照法庭命令,向关联人士及公司索取所有相关的资料。此举标志着此前带有更多“口水”的“达娃之争”开始真正进入实质性阶段。
此前,媒体就披露,在仍属于国有控股的娃哈哈集团之外,宗庆后及其家人以离岸控股的方式建立了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家族企业”,控股多家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甚至出现交叉持股现象。今年7月,达能方面律师团表示,有证据表明,娃哈哈方面伪造签名设立离岸公司,在内地投资非合资公司,对双方的合资公司经营构成影响。
分析人士认为,注册离岸公司除了能合理避税外,依据离岸公司的设立法规,其法定代表人可以与大股东无关,并能“隐藏”股东构成等基本信息。因此,在这些离岸公司相继曝光后,有外界猜测认为这些公司幕后控制者可能另有其人,矛头直指宗庆后。甚至还有怀疑认为宗庆后有利用离岸公司转移资产到海外之嫌。
长期关注“达娃之争”的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孔维钧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冻结资产在法律上的含义是中性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标的资产流失或转让。当地司法部门执行资产冻结是正常司法程序,是方便进行资产调查的措施,只有等调查结果出来、判决之后,才可能解除冻结资产。目前不能据此来判断谁对谁错,更无法说明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一切问题,要等相关证据出现后,才能下定论。
是否存在“国资流失”
“娃哈哈10家离岸公司遭冻结”的报道在网络转载后,迅速成为各界关注的新热点;一些网友留言称,将继续支持娃哈哈和宗庆后,另一些网友则表现得相当激烈。
“说娃哈哈是民族企业的人现在都哑口无言了吧,醒了吗?宗庆后是个人利益第一还是群体利益的代表者?10家离岸公司中如果真有8家是他们所有员工的,我们应该坚决支持宗庆后,认定他是民族企业的代表,事实会是这样吗?他敢说明离岸的真实动机吗?”
“国有资产的空子好钻,外资的便宜不是好占的。”
“让这两家诉讼吧,我们没有必要抛洒所谓的民族感情,让法律给予其公正的裁判吧。”
“没有爱不爱国的问题,所有的一切都是商业利益的问题。就让市场和市场所委身的法律说话吧!”
有评论者认为,随着达娃纠纷的进一步发展,许多曾经大打感情牌的人一下子成了“裸泳者”,而其中最让一些宗庆后的支持者难堪的是其涉嫌打造家族企业、转移国有资产的报道和传闻。
据《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报道称,1994年底,娃哈哈集团和当时的四川省涪陵市政府(后撤市设区划归重庆直辖市)共同出资成立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涪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涪陵娃哈哈”),注册资本8000万元(双方各占50%)。公司成立后,娃哈哈集团即承包经营了该公司,宗庆后当选为该公司董事长。2000年5月,涪陵区政府、杭州萧山市顺发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下称“萧山顺发”)和娃哈哈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01年7月,当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该转让协议,涪陵区政府将手中持有的涪陵娃哈哈的50%的股权转让给萧山顺发,但该份协议中,最为关键的转让价格并没有标明。据工商资料显示,在萧山顺发的股权结构中,宗庆后本人持股58.66%。此后不到两年时间,娃哈哈集团和萧山顺发又各自将其持有的涪陵娃哈哈50%股权转让给了宗庆后。于是,宗庆后拥有了涪陵娃哈哈100%的股份。
据达能亚太(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达能亚太”)向《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提供的一份由重庆渝证会计师事务所在2001年7月31日为涪陵娃哈哈所做的验资报告表明,当时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91亿元。
达能提供新材料
达能亚太向《中国经济周刊》提供的资料中,还反映了当年娃哈哈集团改制时宗庆后本人的股份比例以及股权定价。
这两份资料分别为:娃哈哈集团《关于要求审批公司内部职工持股实施方案的报告》(杭娃集字[99]137号)和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内部职工持股实施方案的批复》。内容显示,1999年娃哈哈集团改制时,娃哈哈集团将5.14亿元的净资产的49%转让给经营者宗庆后和职工,实行公司内部职工持股;其中,宗庆后占60%,占有1.5亿股,占公司股份的29.4%。按照当时的定价每股1元计算,宗庆后应支付股价1.5亿元;在实际支付时,经过优惠19%、奖励等方式,宗庆后实际支付金额6400多万元。
达能方面还向记者透露,自1996年以来,与达能合资的“娃哈哈”身份性质前后并不一致。即:从1996年到2000年,双方合资成立的多家企业的中方,都是有国有股的“娃哈哈”;而从2001年起,与达能合资的中方,是没有国有股的娃哈哈,即所谓的“宗氏娃哈哈”。在达能亚太提供的一份有宗庆后签字的、2002年7月娃哈哈集团致达能亚洲有限公司的文件中,娃哈哈集团表示:“在过去几年中与达能下属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许多合营公司”,“根据中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经超过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限额”,因此在2001年成立的长沙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和潍坊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中,以及今后与达能或者其下属公司共同投资的合营公司中,“我们都同意让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原文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来投资,作为合营公司的中方”;明确同意并确认这些合营公司与先前娃哈哈集团与达能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营公司具有完全相同的地位、纳入统一的管理、享受同等的待遇,“一样按照一九九九年五月签定的商标许可合同的规定使用‘娃哈哈’和‘非常’商标”。
达能亚太提供的另一份资料显示,宗庆后在杭州娃哈哈广盛投资有限公司中拥有60%的股份。
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娃哈哈集团新闻发言人单启宁,他表示相关问题可以到工商部门去核实,随即挂断电话。
“达娃之争”会如何收场
从今年4月初宗庆后首先对媒体公开表示“达能欲强购娃哈哈”以来,任何关于此事的风吹草动都会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达娃之争”到底争什么?“达娃之争”到底将怎样收场?纠纷曝光半年多以后的今天,人们已经开始急于知道最终答案。
截至11月21日,新浪网关于“达娃之争”的调查共有186650名网友参与,其中,支持宗庆后的占71.67%,支持达能的占14.17%,都不支持的占14.16%;认为事件结果将是“达能退出合资企业”的占43.25%,“双方和解”的占23.57%,“不好说”的占20.65%,“宗庆后出让非合资企业”的占12.53%。
有网友评论说:“先解决和达能的矛盾,再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别被达能利用了,最后全成了达能的资产,还说什么国有资产什么东东。同志们,什么事都要注意主次、先后。支持宗总,反对达能。”
据《北京晨报》消息,近日,法国达能集团全球总裁弗兰克·里布声称,对娃哈哈事件不能采用“临时修补”的办法,要寻找一种“永久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暗示将全面调整进入新兴市场的策略。
(责任编辑:安世者)